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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学生早操管理办法

作者:地空学工组 时间:2019-04-10 点击量:


为了体现我院学生的良好精神面貌,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成学生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为保证出操质量,学院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出操要求

(一)每天早晨6:40-6:55(周六、周日除外),学院一、二年级全体同学进行早操锻炼。

(二)由学院学生会开展学生早操考勤工作,6:35开始考勤,并形成考勤记录;

(三)参加军乐团、民乐团、国旗班等因早晨集体训练而不能参加早操的同学以学校提供的免操名单为准,其他的可提前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经学院学工组备案后方可免操;

(四)临时因故不能参加早操的同学必须书面请假。请假条须于当天中午12:00前交于考勤部门,过后补交无效,口头请假无效;

(五)各班应保证出操质量,积极配合学院和学校的检查,禁止弄虚作假。

第二条 奖励与处罚

(一)学期累计旷操三次,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个人学期所有内评奖评优资格。

(二)每月进行班级评比,评比数据纳入班级月月评。每班基础分100分,无故不出操一人次扣3分,早退迟到一人次扣1分,出现队形杂乱、喧吵打闹等影响院容院貌现象的班级扣5-10分,不配合考勤的班级酌情扣掉5-10分。

(三)早操出勤纳入学生综合测评。学期早操全勤者奖励5分,无故不出早操者,一次扣0.1分, 三次以上旷操按照纪律处分进行扣分(详见地空学院综合测评方案)。

(四)对于学期内三次及以上旷操且仍不改正的,报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相关通报等文件纳入本人档案。

第三条 办法施行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一、二年级),由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若有条款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管理规定》有不一致的,以学校文件为准。


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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